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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:客票销售、退改签与信息告知

《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》2021年9月1日起施行,规范客票销售、退改签与信息告知,适用于中国境内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活动。

编辑组 6 分钟阅读 2026-09-07

管理规定的基本情况

《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》已经2021年2月24日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,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。这部规定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等法律、行政法规制定,目的在于加强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,保护旅客合法权益,维护航空运输秩序。

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承运人、机场管理机构、地面服务代理人、航空销售代理人、航空销售网络平台经营者、航空信息企业从事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活动的,都适用本规定。

客票销售与退改签要求

承运人应当将客票销售、客票变更与退票、行李运输等相关服务规定准确提供给航空销售代理人;航空销售代理人不得擅自更改承运人的相关服务规定。

承运人或者其航空销售代理人通过网络途径销售客票的,应当以显著方式告知购票人所选航班的主要服务信息,至少应当包括:客票变更与退票规定等。

相关规章的废止

原民航总局于1996年2月28日公布的《中国民用航空旅客、行李国内运输规则》(民航总局令第49号)、2004年7月12日公布的《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〈中国民用航空旅客、行李国内运输规则〉的决定》(民航总局令第124号)和1997年12月8日公布的《中国民用航空旅客、行李国际运输规则》(民航总局令第70号)同时废止。这意味着,旅客服务管理规则已经统一到新的规定框架下,客票销售、退改签和信息告知等事项均按新规定执行。

机场内旅客办理值机手续的场景

旅客关注要点

  • 新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,适用于中国境内的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活动。
  • 承运人必须向航空销售代理人提供准确的客票销售、变更与退票等规定,代理人不得擅自更改。
  • 通过网络购票时,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必须以显著方式告知主要服务信息,包括退改签规定。
  • 旧的国内、国际运输规则同时废止,不再适用。